专项行动
关于印发《阜新市做好党的十九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人: 2017-10-17
 
关于印发《阜新市做好党的十九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
阜安委发〔201720
 
各县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现将《阜新市做好党的十九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紧密结合各地区、各部门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阜新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71014
 
阜新市做好党的十九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为确保党的十九大期间全市安全生产,根据《中共阜新市委办公室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新市开展党的十九大维稳安保工作方案的通知》(阜委办发〔201784)和《辽宁省安委会关于印发〈做好党的十九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党的十九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7.26”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做好党的十九大安全稳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省全市十九大期间暨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近期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精神,严格按照市委和市政府主要领导要求,强化红线意识,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三个必须”的原则,突出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重心下移、关口前移,深入安全大检查“回头看”,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和问题,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确保党的十九大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二、检查范围
全市各行业和领域。突出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民爆、特种设备、金属冶炼、燃气管线、油气输送管道等重点行业领域。涉煤气、液氨制冷、粉尘涉爆、有限空间等高风险作业。商场、会堂、宾馆、体育场馆、旅游景点、公共娱乐场所、图书馆、医院门诊楼和病房楼、学校教学楼和食堂、集体宿舍、养老院、托儿所、幼儿园、劳动密集型企业车间、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专项整治。
 三、主要任务和重点内容
(一)主要任务。各县区、各部门要针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要环节、重点部位,全面开展上级督查反馈问题隐患以及本地区、本部门大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的整改落实,逐条销号。切实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继续深入细致地排查和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尤其是要彻底整治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重大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持续抓好重要领域、重要目标、重要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防范和风险管控工作。
(二)重点内容。全面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重点整治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的行为,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生产经营的行为,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的行为,重大隐患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对无视国法、无视政府监管、无视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健康,冒险蛮干、存在重大隐患拒不整改的,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从严从重、集中打击、整治一批非法违法行为,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四、工作安排
(一)组织检查督查阶段(即日至党的十九大召开前)。各县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党的十九大期间细化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安排部署,对所属生产经营单位实行全覆盖实名制专人包保,成立由主要领导带队的检查组,明确目标任务、要求和职责分工,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健全安全大检查“回头看”工作机制。要按照“全覆盖、无死角、无盲区”的原则,督促、指导各类企业开展安全隐患和安全问题的自查自纠,要责令企业对重大风险点要采取果断措施,落实防控力量和措施。各县区、各部门要对事故易发多发的行业领域要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专家会诊等各种形式进行全面检查。市安委办将对各县区开展督查检查,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督查检查情况。
(二)集中攻坚阶段(党的十九大召开期间)。各县区、各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隐患整治。对查出的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各种隐患,要立即采取有力措施彻底纠正;对“三无”企业,要从严从重,坚决取缔;对有证但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要重拳出击,上限处罚,限期整改;对存在事故隐患较大、问题严重的,要立即停产整顿。要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积极治理重大安全隐患,有效防止事故发生。对一时难以根治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做到严密监控,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加强跟踪督办,形成闭环管理。
(三)巩固提高阶段(党的十九大闭幕后)。各单位要对党的十九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对好的工作机制和工作做法,要形成制度性的经验,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进行深刻反思,并制定相应的对策措施,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完成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奠定坚实的基础。
五、相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县区、各部门要切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和政治敏感性,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加强对党的十九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层层压实责任,细化防范和应急措施,完成预期目标。
(二)强化工作措施。各县区、各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细致排查各类隐患,及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整改,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要对安全隐患和问题“零容忍”。加大安全执法工作力度,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严格落实“四个一律”的要求。各县区、各部门将每天检查情况于17时前报市安委办。
(三)加强督查检查。在党的十九大召开期间,市安委办将成立若干检查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开展检查督查活动,重点检查各单位在党的十九大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开展和落实情况,以及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整改情况,对重大隐患将采取断然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四)强化舆论宣传。各县区、各部门要充分借助各类新闻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加大对党的十九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报道。加大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力度,鼓励群众举报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
(五)加强应急值守。各县区、各部门要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要强化应急处置保障和演练工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应急处置及时有效。
请各县区、各部门于1017日前将本县区、本部门做好党的十九大安全生产工作方案报市安委办。十九大闭幕后3天内将本县区、本部门工作总结报市安委办。
联系人:贺作仁 联系电话:2288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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